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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文件
广区教[2009]84号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
实 施 意 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优化育人环境,精心打造文明、卫生、美丽、和谐新校园,按照广安市广安区委、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广区委发〔2009〕12号)精神,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注重治理、强化管理、完善机制,提高学校“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和文明化”总体水平为抓手,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整体实施,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学校、幼儿园校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美化校容校貌,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文明程度,优化育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目标任务
以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绿化好、物品规范好、秩序管理好、习惯培养好“六好”为目标,推进校园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和文明化“五化”工程深入实施。以开展“六进”、“七个一”和“小手牵大手”等活动为抓手,重点抓好养成教育,培养师生清洁卫生意识、文明礼仪习惯和社会责任感。以完善设施设备为重点,强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着力解决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助推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深入实施。
校园环境“五化”的总体要求是:全方位、高标准、多方式。其主要任务是:
1、净化:道路、活动场地、绿化场地保持干净整洁,楼道、楼梯、扶手、栏杆干净无积灰,无纸屑、果皮、污水,无乱画、乱张贴和随地吐痰现象。教室、学生宿舍做到“六净三好”。“六净”即地板、墙壁、天花板、各种挂图、仪器设备、课桌凳表面干净无灰尘、无蛛网、无墨迹;“三好”即室内通风好、采光好、各种物品摆放好。学生宿舍床铺整洁,被褥整理规范,衣物晾晒整齐有序。厕所、室内卫生间做到“三无一有”,“三无”即无积留污水,无明显污垢和异味,无乱扔垃圾现象,“一有”即有洗手池。有条件的学校公共厕所应为冲水式卫生厕所,厕所粪便经过无害化处理。厕所清洁,无蝇无蛆,无明显异味。
2、绿化:因地制宜搞好校园绿化工作,绿化面积达到规定标准,道路旁栽植有行道树,空闲地培植有绿化带和花草。绿地附属设施应无缺损,布置规范、摆放有序。
3、美化:墙面整洁,无“牛皮癣”,无乱写乱画、磁砖脱落、积尘、污垢现象。水、电、气、通信管线设置规范,无乱拉乱接、折断、悬挂等现象。地下铺设的管线不得有裸露现象。无残缺、破损的标语、警示牌、厨窗、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内门、柱、窗、墙上没有小广告。校园内及校门前无小吃摊点。学校围墙完整,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校风、学风等标牌要设置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国旗杆、旗坛、板报、橱窗设置规范,世界地图及中国地图、教育方针、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等专栏设置恰当。垃圾池设置科学规范,合理布置规范美观的垃圾箱。篮球架、乒乓球台等文体活动设施符合规定标准。学校食堂内各种设施设备按规定设置,规范安全。
4、亮化:校园内路灯完好率95%以上,公共亮化95%以上。教室、学生公寓、教师宿舍、食堂、厕所照明灯完好率100%。
5、文明化:师生无乱吐乱扔、乱写乱画、乱穿乱行、乱停乱放等现象,不乘坐违规车辆、不损坏公物、不骂人打架,语言文明、谦和礼让、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写规范汉字、讲普通话,衣着整洁、举止文雅、遵规守纪。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三、治理步骤
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从3月27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历时半年,分突击整治、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1、突击整治阶段(3月27日—4月2日)。主要任务是结合教育实际,在全区学校开展“大清洁行动”,突击治理垃圾乱扔乱倒、物品乱摆乱放、公告标牌乱贴乱挂、摊点车辆乱摆乱停等行为。
2、集中整改阶段(4月3日—4月30日)。在学校及周边重点开展整治“五乱五差”行动,集中解决学校乱倒垃圾、乱扔纸屑、乱吐口痰、乱挂标语、乱刻乱画和校园卫生差、绿化差、校门前秩序差、校园周边环境差和学生上放学主要通道卫生差的问题,重点治理学校厕所、阴阳沟、围墙内外等卫生死角和校门前饮食摊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3、专项行动阶段(5月1日—9月30日)。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八大专项行动”,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努力营造洁净优美的育人环境。
一要开展环卫队伍建设行动。各校要结合实际,确定1—2名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清扫保洁,实行“两班制”作业,对重要地段和重要时段实行定点定人,实行全天候监督管理。要因地制宜在校园显眼位置设立卫生监督岗和举报箱,确定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对校园和学生集中行走主要路段的卫生实行全方位监管,促进全体师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营造洁美环境。
二要开展“小手牵大手”行动。在教育广大中小学生自觉树立社会公益责任意识的同时,要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洁美我家园”活动,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举行“文明卫生知识进万家,洁美环境靠大家”师生及家长签名活动,让学生带动家长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从而影响一个家庭,再让一个个家庭影响社会。要组织广大学生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清洁家园的有关知识,帮助他们纠正不良的卫生行为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要开展“文明卫生伴我行”行动。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大力强化学生文明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康教育制度,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并做到有教学计划、有教师、有教案,课时保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有固定的宣传教育设施,并定期更换内容,使学校师生掌握基本卫生知识,教育学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洗澡,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使其终身受益。
四要开展环卫“六进”行动。要在广大师生中开展“六进”活动,一是进教材,结合本校实际开发校本教材;二是进课堂,坚持环境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进课堂,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三是进头脑,务必在师生中形成讲文明卫生光荣、不讲文明卫生可耻的观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四是进校园,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标语、主题活动等广泛宣传,做到人人讲文明、个个爱卫生;五是进生活,讲文明爱卫生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时时讲文明,处处爱卫生;六是进家庭,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引导家长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共建良好人居环境。
五要开展“志愿者”行动。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学校及环境综合治理”志愿者行动,要在广大少先队员中开展“学校及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小卫士行动,要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校园及周边清除“牛皮癣”、白色垃圾和卫生死角。要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进入社区和家庭,开展文明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监督,提高广大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建立志愿服务队长效机制,使志愿者行动长期坚持下去、传导下去。
六要开展“争优创先”评比行动。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示范学校”、“环境卫生综合示范单位”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创评活动,对表现突出、群众满意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大力营造你追我敢、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将根据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督查情况,适时召开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总结阶段工作成效,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七要开展“亮丑”行动。在广安区教育网及《教育信息》上开辟“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栏,由片区核算中心组织人员每周对所辖学校进行打分评比,并于每周五下午6:00前定时上报区教育局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设立曝光台,动态曝光负面典型不良行为和学校脏乱差典型,挂牌通报治理工作不力的学校。同时,向社会、学生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增强学生及社会的参与度。
八要开展长效机制创新行动。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食堂卫生制度、学生宿舍卫生制度、厕所卫生制度、预防传染病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所有制度上墙并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4、巩固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要结合各校(园)实际,有针对性地抓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抓已有成效巩固提高,总结推广一批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逐步建立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组建机构,落实责任。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有序推进,收到实效,区教育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王长城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鲜俊辉、徐文江和纪委书记张伟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系统整个治理工作的统筹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鲜俊辉任办公室主任,魏寿明、蒋大明任副主任,负责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区教育局《股室联系片区和学校制度》的相关要求,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股室包片责任制,负责对联系片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门力量专抓此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主任(村小主任教师)—科任教师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各校(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丰富载体,灵活方式,通过设立固定标语、创办板报专栏、开辟校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校园悬挂一幅宣传标语,每周上一堂环境教育课,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每月办一次黑板报,每月进行一次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评比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我帮XX改变了XX不良习惯”的作文竞赛、演讲比赛或主题班会,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扩大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知晓度,提高广大师生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增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三)落实经费,保证投入。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用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各种经费,要优先安排、舍得投入。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置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及时配置到位,加强设施设备管护力度让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对影响治理效果的相关设施和物件,要立即落实人力、物力彻底整改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监督,定期通报。要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坚持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现场督查,把督查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和区教育局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通报,全面反映全区学校治理工作阶段成效。各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天天过问、随时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五)严明纪律,逗硬奖惩。区教育局把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逗硬考核,严格奖惩。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要对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对治理效果较差的单位,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凡受到区教育局督查通报批评一次的,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教育局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凡受到区教育局督查通报批评两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属教育局管理的,对学校分管领导免职,主要领导降职;不属教育局管理的,以局党委名义书面建议处理,同时限期整改。凡受到区教育局督查通报批评三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属教育局管理的,对学校主要领导免职;不属教育局管理的,以局党委名义书面建议处理。
2、凡受到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区委、区政府领导点名批评或区级媒体曝光一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属教育局管理的,对学校分管领导免职,主要领导降职;不属教育局管理的,以局党委名义书面建议处理。凡受到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区委、区政府领导点名批评或区级媒体曝光两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属教育局管理的,对学校主要领导免职;不属教育局管理的,以局党委名义书面建议处理。
3、凡受到市上通报批评,市上领导点名批评或市级媒体曝光一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属教育局管理的,对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免职;不属教育局管理的,以局党委名义书面建议处理。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学校 幼儿园 环境卫生 综合治理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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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宣传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爱卫办,区级有关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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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发 |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