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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文件
广区教[2010]105号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0年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 知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安市广安区2010年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广安市广安区2010年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附:
广安区教育局2010年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展现全区教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二、考核范围
广安区教育网《图片新闻》、《教育信息》栏目,广安市教育网《教育新闻》、《各地动态》、《广安教育》栏目,四川教育网《市州动态》栏目,广安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务信息》栏目,新华网及其他新闻媒体采用的图片、文字信息和调研文章。
三、报送方式
(一)学校报送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gaqjyjbgs@126.com)、上传学校工作群两种形式发至区教育局办公室。区教育局将择优利用在《教育信息》和“教育网”上。
(二)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报送
1、广安市教育局:可通过信件邮寄、发送电子邮件和传真三种方式。其中,邮件地址为广安市教育局《广安教育》编辑部,电子邮箱:gasjyjbgs@163.com,传真电话为2321146。用稿渠道一是市教育局编印的信息刊物《广安教育》;二是广安教育网(网址:http://www.gaedu.gov.cn).
2、广安区政务信息:可通过内网报送和外网报送两种方式。其中内网报送通过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址:10.142.4.6)“信息报送”栏目报送,用户名gaqxxbs,密码:2224939(调研文章请在标题后加括号注明);外网报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报送,邮箱:gaqfb@163.com。
3、其他媒体:根据其相应要求的方式进行报送。
四、考核办法
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工作采用量化办法计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计分办法
1、学校计分办法
各中小学在广安区教育局《教育信息》、“教育网”及同级信息平台采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每篇(条)计2分,简讯每条计1分。
2、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计分办法
(1)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址:10.142.4.6或www.guanganqu.gov.cn)、“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61.139.59.170)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一句话信息每条计1分;图片信息每条计1分。
(2)在《广安教育》(电子邮箱:gasjyjbgs@163.com)采用单条信息每条计4分,简讯或综合每条计2分,专刊每期计10分;在“广安教育网”(网址:http://www.gaedu.gov.cn)采用单条信息每条计3分;在新华网广安分频道(或同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每篇(条)计4分。
(3)在四川教育网、新闻网四川频道等省级新闻平台采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每条计8分。
(二)加分办法
1、各信息报送单位所报信息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5分;获得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5分。
2、上报信息被转化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的,每条加10分。
(三)扣分办法
1、信息报送应按分级报送原则,严格报送程序,各中小学及局机关、直属单位,不得越级上报信息,确需越级上报的信息必须严格审查,领导把关,在上报之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案,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皆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负责,且倒扣得分5分/次
2、报送虚假信息、未经审核的信息被刊用或被领导批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不计分,且倒扣信息得分5分/次。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实行分类考核。区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局机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分类考核的原则,具体如下:
(1)各创卫学校基本任务分为15分,每月至少上报1-2篇高质量教育信息任务,其他学校基本任务分为10分,每月至少上报1篇高质量教育信息任务。
(2)区教育局机关各股室(办公室、政工股、基教股、成职股、后勤管理股、监审股、安办、计财股、教育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教研室、进修校、教仪站、招办)基本任务分为10分,每季度至少上报2篇高质量教育信息任务。
2、列入年终考核评估内容。年终进行考核评估时,区教育局将信息报送工作列为专项考核,其总分值为10分。各信息报送单位完成全年基本任务分的即得满分,同时进行奖励加分和差缺扣分。奖励加分:各创卫学校每超基本任务分3分加1个分值,其他学校每超基本任务分2分加1个分值,以此类推上不封顶;差缺扣分:各创卫学校每差基本任务2分扣1个分值,其他学校每差基本任务分1分扣1个分值,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至。区教育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没有完成全年基本任务分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各中小学,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稿件采用情况的复印件送局办公室汇总。
3、实行“一票否决”制。各中小学,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凡发生重大紧急信息瞒报漏报1次或迟报2次,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二)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信息报送单位全年信息采用的篇数及得分考核情况,年终在广安区教育网上进行公示,以正式文件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通报。
六、奖励办法
区教育局年终时按年度总积分从高到低确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评选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15名。
主题词:教育 宣传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宣传部。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印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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